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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共408名公告

发布:2017-03-14 14:23: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巴中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共408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00至26日下午6:00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见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巴中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共408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精神及通江县公办中小学校、特教学校用人需求,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共408名,其中:高中教师90名,初中教师100名,职教师资10名,小学教师200名,特教教师8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时间的第一天。
  4、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含职教师资)、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英语、计算机、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特教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其他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7、不愿承诺招聘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8、现役军人。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00至26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报考者本人相符。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通江县人社局”)、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以下简称“通江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人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照片。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只通过网络审查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不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即时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8:00时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7日上午(12:00前)持《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通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8:00至16日上午8:00时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的《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时均要作为参考凭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考试时间除外)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留错联系电话、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开考比例
  报名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教教师岗位若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4月1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jktj/zwgk/gsgg/index.jhtml)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由通江县人社局、通江县教科体局共同组织。
  
  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告。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后,3日内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1、专业科目笔试对象:所有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不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工作)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见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
  3、专业科目笔试地点:通江县城(具体地点见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
  4、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所报岗位涉及的学科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0日至21日(每天8:30至17:00)到通江县教科体局领取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领取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时交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同时缴纳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人。
  考生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考信息表》、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告。报考者对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于2017年4月27日(9:00至17:00)到通江县教育和科技体育局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
  
  七、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7年4月20日(9:00至17:00)在通江县教科体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八、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报考者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与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一次性按同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真实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考生如系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就读学校或学院鲜章)和按期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或学院鲜章)。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复审资格。
  
  九、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报考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告。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通江县教科体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同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二、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报考者依次自主选择设岗学校。
  不按时参加选择设岗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公告。
  
  十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到用人单位竞聘上岗,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现聘用岗位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应随时浏览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及时掌握招聘活动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时间,给考生带来不便或造成损失。
  (三)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社局网站、通江县教科体局网站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0827—7221566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
        通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jktj/zwgk/gsgg/index.jhtml
  附件:通江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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