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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开展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7-03-22 13:44: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遂宁市开展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遂人社办发〔2017〕36号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
  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组织人事局(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省在遂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60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17〕167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将我市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2017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安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一)各区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各区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在遂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复)审、认定审批等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市行政区域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省直驻遂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初级(技术五级)、中级(技术四级)、高级(技术三级)的资格复审、考试考务、认定审批,由市人力资源社和会保障局负责。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技术二级)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的考试考务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综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四)汽车驾驶员、公路养护工、农艺工、绿化工、电工、渠道维护工、中式烹调师、仓库保管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公共服务岗位工等10个大工种技术业务理论、公共服务岗位和经济服务岗位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务工作,委托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10个大工种以外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除公共服务岗位和经济服务岗位以外的其它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指定有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
  (五)机关工考的命题制卷,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二、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含驻遂有关单位)中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7年3月25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技术工人。
  (二)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和《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考评科目和工种
  2017年度机关工考包括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下简称“实操考核”)两个科目。
  技术等级考核工种涉及24个行业521个工种(详见附件2),技师职务考评工种涉及20个行业73个工种(详见附件3)。其中汽车驾驶员、公路养护工、农艺工、绿化工、电工、渠道维护工、中式烹调师、仓库保管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公共服务岗位工等10个大工种技术业务理论为全省统一笔试科目(含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实操考核)。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必须严格按照已列入考试范围的工种进行对岗报考。其中,因公车改革,从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岗位转岗至其它岗位的技术工人,符合晋级报考条件时,可按照原岗位技能等级参加现从事岗位的晋级考核。各地、各部门不得将未开考工种纳入考核或考评范围,或自行增设等级进行考核或考评。
  四、工作进度安排
  从2017年起,机关工考周期由现行的“两年一考”缩减为“一年一考”。具体进度安排为:3月中旬,部署工作;3月 25日至4月25日,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5月10日至6月 30日,组织理论考试和高级工以下实操考核;7月,公布理论考试和高级工以下实操考核成绩;8月至10月,组织技师实操考核和综合评审;11月底前,公布技师职务考评合格人员名单。
  五、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报。报名参加机关工考人员应本着自愿原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材料。对实行考(评)聘分离的,报考者应充分了解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规定考试截止时间,再慎重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单位初审。报考者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工勤技能相应等级岗位空缺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对报考者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避免考生因考(评)上一级技术等级不能被聘用而引发矛盾。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单位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
  (三)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scpxjd.com),按网络提示提交每个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打印《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审查人和单位负责人在《报名表》规定的位置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网络操作咨询电话: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5866016。
  (四)资格复审。经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单位指定专人持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报考者提交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逐级到区县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报名手续,建立个人考核考评档案。
  市属单位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遂州中路682号1705室)初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为方便各地技术工人报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4月6日至4月12日分别赴各区县,进行现场集中资格审查、现场收费和网络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6日,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月7日,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月10日,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月11日,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月12日,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在遂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县零星报考人员务必在4月13日至4月14日之间,携相关报名表册及资料原件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遂州中路682号1705室,联系电话:5863391),完成报名资格复审、现场缴费、网上报名确认事宜。
  (五)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执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财综〔2013〕65号)要求,机关工考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230号)规定执行。
  办理报名手续时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已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办理报名手续后,通过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scpxjd.com)网站对缴费情况进行网络确认操作。
  (六)打印准考证
  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由各单位于考前15个工作日内,凭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scpxjd.com)网站,按系统提示要求统一打印。
  实操考核和非统一笔试科目的理论考试准考证,由各考点按照相关考务工作要求组织编排、打印,考试前发给考生。
  各报考人员应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六、考前培训
  报考人员在确认考试资格后,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自行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培训点联系培训、教材事宜。组织实施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证书管理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各县(区)、市属各单位所需证书,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并附考核合格人员名册,领取后及时发放给考评合格人员。各级、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填写证书和办证审批表,一并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填写完成的技术等级证书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单位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加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钢印和公章;技师证书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送省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和公章。证书办结后应及时发放给考评合格人员。省驻遂单位考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其主管部门统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请并办理。
  八、待遇享受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考(评)聘分离。参加机关工考合格(不含相应技术等级或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结束前已经退休人员),并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实施聘任(用)的人员,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备案)后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等级和技术职务实行考(评)聘分开的政策宣传到位,让每位报考人员参考前知晓并签订由单位拟定的自愿参考协议书。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2017年度机关工考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理顺职能,统筹协调,确保考核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并依据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组织好考试考核工作,做到时间、标准、程序“三统一”。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机关工考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入有关单位听取汇报、现场指导,在组织实施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规范实施,对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同时,做好相关工人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解释政策规定,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技术工人,切实维护好工人的切身权益,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
  2.技术等级工种名称、代码及设定岗位级
  3.技师工种名称及代码
  4.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
  5.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
  6.申请自愿报考协议书
  7.四川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收费标准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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