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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金沙友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7-03-29 11:43: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金沙友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金沙友谊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外国人才服务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外专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5〕148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7〕1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成都市第三届“金沙友谊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行政地域内工作,遵守我国法律,无违法行为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金沙友谊奖:
  (一)在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在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才。
  (二)对蓉友好,在深化“健康成都、幸福蓉城”建设的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人才。
  (三)在我市深入实施国际化城市建设和融入“一带一路”行动中,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传播我市声音作出特殊贡献的外国人才。
  已获得往届“金沙友谊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流程
  (一)申报。外国人才所在用人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征求外国人才本人同意后,填写《金沙友谊奖推荐表》,报所在地区(市)县人社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审核。区(市)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统一报请所在区(市)县政府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属单位直接报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中央、省属驻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直接报市人社局。
  (三)评审。市人社局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建议人选。
  (四)公示。建议人选名单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成都日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上公示7日。
  (五)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三、授予形式
  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授予获奖人员“金沙友谊奖”称号。拟于今年9月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第三届“金沙友谊奖”颁奖会。
  四、推荐时限
  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金沙友谊奖推荐表》纸质材料(含电子版本)、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材料电子版本可登录以下网站下载:
  成都市外国专家局官方网站http://chengdu.caiep.net/
  联系人:张曦
  联系电话:028-61888212
  电子邮箱:272336881@qq.com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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