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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2017-05-09 20:07:3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乐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18日、19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复审地点:乐至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教育局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新南路186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报名表、准考证;(2)本人有效身份证;(3)教师资格证书;(4)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上的考生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991年(含)以来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可打印,中专学历考生不需打印];(5)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6)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的证明原件。
  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未领到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须提供考取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原件。补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资格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给《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面试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四、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需带资料
  面试人员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相关要求
  1.本次面试形式为说课;
  2.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
  3.幼儿教师岗位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但考生不得携带乐器、伴奏音乐和演出服进入面试场。
  4.说课内容:报考普通高中(含进修校、中职)、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分别按所报学科在现行高二、初二、小学五年级教材内容中选取,其中乡镇小学语数岗位和村小语数岗位全部讲语文;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在现行幼儿中班语言教材内容中选取,幼儿体育教师岗位在幼儿中班健康教材内容中选取,幼儿舞蹈教师岗位在幼儿中班音乐教材内容中选取;报考特教教师岗位在特教培智小学六年级语文教材内容中选取。
   (四)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务于面试当日早上8:00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过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咨询电话:028-23322330  028-23333791  028-23322685。
  附件:乐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至 县 教 育 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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