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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公告(101人)

发布:2018-08-01 12:37: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公告(101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古蔺县2018年8月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10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全额拨款非工勤岗位的事业人员。具体选调对象和范围详见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6日。
  (二)新聘用在古蔺县级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须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新聘用在古蔺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须满服务期,即2014年8月11日以前新聘用的可报考,2014年8月11日以后新聘用的不得报考。县内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人员,服务期有特殊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服务期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6日。参加此次选调的古蔺县内教师不受单位流出控制数的限制。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无效),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职位条件或选调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古蔺县“双创中心” (具体地址:天成名都B区斜对面)1号楼5楼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2018年8月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四、考核测试
  8月7日下午15:30—17:3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考核测试通知书》,考核测试的时间、地点见《考核测试通知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测试,考核测试总分100分。考核测试主要考核测试岗位需要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技能等,成绩并列者予以加试。测试成绩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栏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核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者予以加试,考核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能确定为递补对象)。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选调人员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古蔺县教育局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选调实施与监督
  (一)此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发布公告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县外和县内外系统报考者,调入后在新聘单位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和参加各类考调,并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新聘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县内教育系统报考者,调入后岗位等级确定为初岗十二级,若岗位等级低于初岗十二级的,确定为原岗位等级,以后岗位等级晋升及职务评聘等按进人单位岗位等级晋升或职务评聘方案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信息。
  (三)所有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为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栏。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期、不在约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考核测试等程序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0-7205280(教育局监审股)
  附件:
  古蔺县2018年8月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古蔺县2018年8月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古蔺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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