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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泸州市泸县定向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人)

发布:2018-08-17 13:38: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四川泸州市泸县定向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人)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关于泸县2018年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中
直接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精神, 决定从服务泸县基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泸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名人员是截止2018年8月31日,泸县在岗且服务期满2年以上(含2年)经考核合格在乡镇和街道(社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等事项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交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25号,联系电话:0830-8192892)。
  3、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持《泸县2018年“三支一扶”志愿者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协议、年度考核情况、获奖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取消报名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招《综合知识》科目,主要测试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除笔试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外,其他考生均进入面试。
  4、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考核及递补
  (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参加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考察和测评两个部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测评主要考核履职情况,在考核对象原服务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四分之三视为有效,满意低于60%视为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考核同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所有考察情况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1比1进入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六、聘用与服务期限要求
  公示无异议人员,结合乡镇事业单位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并按有关程序审批。审批合格,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占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6年内不得调离本县且不得调到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8192892
  
  点击下载>>>
  2018年泸县“三支一扶”志愿者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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