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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绵竹市依法治市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开遴选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公告

发布:2019-01-30 16:10: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四川绵竹市依法治市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开遴选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公告已发布,本次遴选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绵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公开遴选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队伍在法治绵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我市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的能力,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德委办〔2017〕49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遴选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服务方向
  公开遴选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作为向绵竹市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储备人选。绵竹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一般从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中选聘。
  二、遴选范围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二)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及省内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获得国家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并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三)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涉及党政机关的法律事务;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科研的,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3年以上的法学教学、科研经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年以上从事政府法律实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需一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证书、法律研究、典型案例成果等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材料复印件。
  《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及上述相关资料需一并报送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可通过邮寄、直接递交等方式送至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474737912@qq.com。(收件人: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寄地址:绵竹市回澜街393号,邮编:618200,联系电话:0838-6901072)
  (二)审查
  市政府法制办就报名人员遴选条件进行核实后,将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入选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名单。
  (三)公示
  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法制办就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名单。
  五、其它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选资格。
  六、本公告由绵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绵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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