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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宜宾市消防支队招聘专职财务人员公告(2名)

发布:2019-03-20 13:30: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四川宜宾市消防支队招聘专职财务人员公告(2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宜宾市消防支队关于招聘专职财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职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人员;
  (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具备会计职称;
  (三)具有一定的会计工作经验,具备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熟悉《会计准则》及财务相关法律知识;
  (六)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要求。支队领导,后勤处长,财务科长及单位会计、出纳的直系亲属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试、政审、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专职财务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到宜宾市消防支队(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南丝绸路中段)政治处607室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需本人携带《专职财务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个人简历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三日内,由宜宾市消防支队政治处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步在宜宾市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布。(公众号为:宜宾消防)
  (三)体检
  依据资格审查确定体检人选。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以电话形式通知,体检由宜宾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专职财务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由宜宾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最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面试
  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入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原则上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面试内容:分为自我陈述、现场提问两部分,主要考察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其中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3、面试地点:宜宾市消防支队后勤处会议室。
  (五)政审
  政审由宜宾市消防支队组织实施,聘任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收:
  1、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
  2、组织、参加反革命集团和其他非法组织;组织或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有幸、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的;
  3、向非法组织或国外、境外人员泄露党、国家和军队的机密以及提供出卖情报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亲友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5、文身图案和所刺“字”、“点”,带有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的;或者文身、刺字、点部位有碍仪容的;
  6、被判处过徒刑、拘役、管制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因违法犯罪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正被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8、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收容审查过,或者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9、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中,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以及有严重问题尚未查清结论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或有包庇、报复行为的;
  10、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或有包庇、报复行为的;
  11、有流氓、嫖娼、吸毒、盗窃、抢夺、贪污、诈骗等行为的。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六)公示
  根据政审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宾市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录用管理及待遇
  1.拟被聘用人员录用前,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2.专职财务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650元。
  3.专职财务人员的保障由工资、福利共同组成。工资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考核工资、岗位津贴和学历津贴;福利包括奖励工资、节日补助、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未休补助、伤病与喜事丧事慰问金。实际待遇按照《宜宾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基本保障标准》、《宜宾市消防支队政府聘用合同制消防文员工资福利指导标准》执行(工资待遇以最后签订合同为准,以上为参考),转正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及失业),工作满两年后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单位统一提供服装、午休场地及三餐。
  四、报名提示
  (一)招聘咨询电话:0831-2318125(宜宾市消防支队政治处组干科办公室)。招聘监督电话:0831-2318123(宜宾市消防支队纪委办公室)
  (二)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录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已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尽事宜,请咨询宜宾市消防支队政治处组干科办公室。
  本简章由宜宾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专职财务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消防支队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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