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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省考巴中市公考录人民警察第二批体检结果暨第三批考察对象公告

发布:2019-05-06 10:24: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下半年四川省考巴中市公考录人民警察第二批体检结果暨第三批考察对象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公安局
  关于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巴中)第二批体检结果暨第三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巴中)第二批体检的公告》(以下简称《第二批体检公告》)的要求,我们对第二批体检的2名同志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体检。本次体检应检2人,实际参检2人。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本次体检对象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现将相关情况及组织第三批考察政审公告如下。
  李秋云,男,报考南江县公安局警务技术职位,职位编码26130002,准考证号8122313020730。
  刘奎,男,报考平昌县公安局执法勤务(3)职位,职位编码26130015,准考证号8122313020703。
  以上2名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公安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5338680,联系人:景女士)负责考察。
  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和是否有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的情形,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档案材料齐全等。
  在考察过程中,考察部门对报考对象人事档案的查阅、管理、转递等,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巴市组通〔2013〕63号)办理,并对档案审查工作负责。涉及的具体问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1号)处理。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关于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巴中)首轮体检结果及委托首批考察对象的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察表》于2019年5月8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并等待组织通知现场考察。
  考察工作原则上于2019年5月15日前结束,并由承担考察的部门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11-20室。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市公安局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联系。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马先生。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公安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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