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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南充市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公告(82名)

发布:2019-05-17 12:09:1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四川南充市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公告(82名)已公布,本次公开考调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报名地点为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逾期不再补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城区学校由于生源增加等因素造成部分学科教师短缺的矛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南充市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面向区内、区外公开考调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南充市高坪区内、区外公开考调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并完全符合《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高坪区外教师报考的,须提供报考者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高坪区内教师报考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证明材料应包括报考者身份证号码、在公办学校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现任教学科和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意见等。
  2.岗位条件
  具备本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1)高坪区内教师报考的,其报考者须在乡镇、街道办同类型公办学校服务满5年(2014年9月30日以前在编在岗教师),且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2016年9月30日以前在现单位工作)。
  (2)高坪区外的报考教师,近5年内须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竞教等级奖或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或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3)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中学高级教师、近五年内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等报考教师,年龄可在所报考岗位条件的基础上放宽5周岁。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的在编在岗教师报考的,不受教学工作年限限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考调单位及岗位
  本次考调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2019年高坪区城区考调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报名地点为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和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3)的各项内容。
  3.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报考信息表》1份、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1份、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荣誉证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高坪区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才能登记报名。
  5.确认缴费。报考者登记报名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6.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学科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学科岗位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报区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减该学科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学科岗位。
  登记的报名人员名单以及学科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网站(部门公告)上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学科岗位调整发布之日起3日内,持笔试考务费缴纳票据原件到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退费。
  7.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6月21日下午15:30—17:00在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调教师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工作业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考生各个环节的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9年6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相应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24日前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部门公告)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3日内电话告知本人。
  4.工作业绩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根据考生的自愿申报和提交的近三年(即2016年6月30日后)工作业绩加分材料(申请获奖加分的,提交获奖证书和印证文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优异加分的,提交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经高坪区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分报考范围,按如下标准记分:
  (1)报考面向“高坪区内”考调学科岗位的,其工作业绩加分:
  ①获得区委政府、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扬(表彰)的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之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区(县)级记0.3分,市级记0.5分,省级记0.8分,国家级记1分。该项累计不超过1分。
  ②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及以上教科所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区(县)级等级奖、市级二等或三等奖的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或三等奖的记1分,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或三等奖的记1.5分,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记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③区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优异的,所教学科成绩排名居全区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11-15名者,记1分;排名居全区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6-10名者,记1.5分;排名居全区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1-5名者,记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教多班的选择一个班的成绩纳入计算,就高不就低。
  计算学年度: 2016—2017学年度、2017—2018学年度、2018—2019学年度上期,共五个学期,成绩以区教科体局统计的为准,五个学期分别计算后的平均得分为该项最后得分。
  (2)报考面向“高坪区内外”考调学科岗位的,其工作业绩加分:
  ①获得市委政府、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扬(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市级记0.5分,省级记0.8分,国家级记1分。该项累计不超过1分。
  ②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科所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市级二等或三等奖的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或三等奖的记1分,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或三等奖的记1.5分,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记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申请工作业绩加分的报考教师,务必于2019年6月4日17:30前在报名时间内填写《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工作业绩加分申报表》(见附件4),并将加分材料(详见本公告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交报名处,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工作业绩加分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上公示。
  5.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9年6月26日前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能力。
  3.面试教材范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自备高坪区所用的现行教材。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自备幼儿园中、大班教材;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四、五年级学科教材;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七、八年级学科教材;报考高中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高一、高二学科教材。
  4.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学科岗位面试人数与学科岗位考调名额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6月26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上公布。凡面试入围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15:30—17:00到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如因笔试缺考、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放弃面试资格等出现面试名额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工作业绩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学科岗位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集合地点及体检相关信息,于体检前7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布,并按规定要求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按电话(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人员因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复检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学科岗位的考生中,按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并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和用人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个人档案、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
  2016年9月以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受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2.年度考核有1次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3.旷工累计3天或事假累计30天以上者。
  4.职业道德差,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三乱”行为,有偿补课,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
  5.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工作安排,教学效果差者。
  6.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材料者。
  因考察对象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资格、自动弃权等出现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时保留拟聘用资格。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因在公示期间出现自动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考调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岗位)。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岗前培训时间、选择聘用单位(岗位)等相关要求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告。在选岗结束后,聘用单位及时为所聘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且责任自负,因此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考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若聘用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则实行高职低聘。
  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有其它政策规定的除外)。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4.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高坪区教科体局0817-3344669
  高坪区人社局0817-3339915
  监督电话:高坪区纪委监委0817-3350836
  附件1~4下载:
  1.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
  4.2019年高坪区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工作业绩加分申报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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