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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与公务员招录有什么区别?

发布:2019-10-08 13:33: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大家的认识里,能跟公务员相提并论的铁饭碗,就要数事业单位最受关注了。进入10月,全国多省份启动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各地发布的考试公告,湖北、安徽、贵州、内蒙古、云南、江苏、四川、甘肃等省份的部分地区已经发布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这其中,多地将笔试时间都定在10月27日、11月9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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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于公众熟知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其实也由来已久。
 
  2006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就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2014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要的程序包括7个步骤: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从考试的时间来看,近年来,多地将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试定在同一日进行其实并不鲜见,今年5月19日,全国就有10个省份扎堆进行了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共科目笔试,在考生中,这种集中考试也被称为“联考”。
 
  各地明确这些人不得报考
 
  观察各地规定的应聘报名条件,除了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条件等基础性要求,各地对事业单位应聘人员也有其他一些的限制性要求。
 
  诸如,各地均规定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等不得报考。
 
  各地还规定一些违法违纪人员不得报考。例如,安徽部分地市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就明确,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舞弊情况的人员也有报考限制。例如,内蒙古的一些事业单位公告明确,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些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也明确,考察环节如果发现应聘者为“老赖”,将取消应聘资格。例如,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为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将视为考察不合格。
 
  安徽阜阳、蚌埠等地的招聘公告均明确“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和公务员招录相比有啥区别?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一些省份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和大家熟悉的公务员考试相比,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何差异?
 
  其实,近年来,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逐步规范化,从考试时间来看,多省份事业单位联考是指自2015年开始的,由多个省份事业单位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试卷招考,这种“联考”往往在上半年的5月至6月间进行一次,在下半年的10月或11月进行一次。
 
  从考试内容观察,2015年,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这也成了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命题参考。相较于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分类更细致,考查内容也更具专业性。
 
  根据各地发布的考试公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往往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五个类别笔试的公共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与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综合应用能力》旨在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的《综合应用能力》与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科目差异较大,这一科目主要偏重于考查岗位所需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各个类别中的沟通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教师自主发展能力、临床思维技能等。

  小编提醒各位考生,虽然这两个科目差异较大,但也有一定的相似性,首先,二者多为主观题为主,符合主观题学习及应试的基本原则;其次,二者二者都是给定相关的材料和作答任务,要求考生对材料进行一定的处理并完成作答任务;最后,二者都注重测评考生的综合能力,所以,考生备考事业单位时,仍沿用《申论》的学习方案来学习,建议可以与公务员考试同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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