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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公告(3名)

发布:2019-11-22 15:53: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四川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公告(3名)已公布,采用网上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27日18: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公告
 
  为充实审判执行一线法官助理力量,经市委组织部、省法院同意,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法官助理3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采用网上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2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在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外网自行下载《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同时将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照片插入到“照片”栏中。报考者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投递报名表。报考者将填写后的报名表(Word版)投递至电子邮箱:764678750@qq.com(主题:报考职位+姓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8:00。报考者应在投递报名表后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应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报考者于11月29日前在本人邮箱自行打印加盖印章的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选调计划,并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公布。
 
  (三)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占选调总成绩40%。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9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需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9室(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龙泉山路侧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选调总成绩50%。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核实年度考核情况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成绩总分100分,占选调总成绩的10%。
 
  (七)体检。根据公开选调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调入。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德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若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等现象,可向其检举。
 
  (二)公开选调相关事宜将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外网及时公布,同时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考生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务必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拟选调人员的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本方案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95012 、2595113
 
  监督举报电话:0838-2595010
 
  附件:1.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职位表
 
  2.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表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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