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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阿坝州汶川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75名)

发布:2020-04-02 17:58: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四川阿坝州汶川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7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 2020年4月5日至2020年4月20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汶川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人民陪审员现状,经汶川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在汶川县辖区内公开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人民陪审员名额为75名,现拟选任人民陪审员39名(威州镇23名,水磨镇3名,三江镇2名,映秀镇3名,绵虒镇2名,漩口镇2名,灞州镇2名,卧龙镇2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权利义务、法律保障及任期
 
  (一)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法律保障
 
  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
 
  四、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汶川县司法局会同汶川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汶川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五、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六、确定拟任命人选
 
  (一)汶川县司法局会同汶川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二)汶川县司法局会同汶川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七、任前公示
 
  汶川县司法局会同汶川县人民法院、汶川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汶川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九、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十、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告
 
  汶川县人民法院会同汶川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
 
  十一、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5日至2020年4月20日
 
  (二)现场报名: 汶川县司法局公律股,各镇司法所
 
  (三)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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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登录,填写人民陪审员报名表(每个选项都需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格式为:关系,姓名,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学习单位)。
 
  (四)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电子档照片。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四)咨询电话:0837-6257713
 
  特此公告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汶川县司法局

汶川县人民法院

汶川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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