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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公告(126名)

发布:2020-07-15 16:55: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四川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公告(126名)已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招聘174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上半年已完成48人的聘用。此次招聘126人,均为男性。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支队直属单位招聘25人,均为战斗员;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6人,其中战斗员22人,驾驶员3人,应急通信保障人员1人;
 
  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40人,其中战斗员28人,驾驶员6人,应急通信保障人员6人;
 
  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0人,其中战斗员16人,驾驶员2人,应急通信保障人员2人;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5人,均为战斗员。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或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潜水员资质证、绳索救援资质证等有关消防救援技能资质证书的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或B照(A3除外)。具有高海拔地区车辆驾驶经验或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无线电、计算机、网络通信、软件工程、强弱电工等相关学习从业经历,或具有通信相关特长。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的对象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善资料并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蓝底),于即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类专长证书复印件交至各区县报名点。
 
  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咨询请在工作日8:30-12:00,15:00-18:20期间拨打电话):
 
  1.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单位报名点
 
  江阳区酒城大道二段丹艳路119号,联系方式:陈浪,15298283707。
 
  2.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点
 
  江阳区江阳南路169号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勤办公室,联系方式:高玉玲,18208320947;周启良,15181418408。
 
  3.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点
 
  纳溪区紫阳路301号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403办公室,联系方式:张超,18383039668。
 
  4.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点
 
  合江县合江镇建设路上段416号三楼办公室,联系方式:0830-5264119。
 
  5.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点
 
  古蔺县天城名都A区旁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后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会议室,联系方式:赵小飞,15983144277。
 
  四、招聘考核流程及内容
 
  招聘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各区县设置考核点。报名结束后,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组织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查看报名条件和政治考查是否合格,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接到通知后,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下简称“体测”),体能测试有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岗位适应性测试有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3个项目,单项科目满分10分,体测成绩占总成绩60%(体测标准见附件2)。此外,报考驾驶员和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岗位的,还应参加驾驶和通信技能的考察,考察结果不计分但作为岗位聘用重要依据。
 
  2.面试和心理测试。接到通知后,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过程中,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采取面谈对话的方式进行。
 
  3.体格检查。本人应在报名前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内容包含身高、体重、视力、五官、纹身、血压、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胸部X光、腹部B超等,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要求,上交报名材料时一并上交体检报告。报考人员进入试用期后,由用人单位再次组织复检,对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予聘用。对复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次日内书面申请再次复检,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对进行一次复检,逾期不予受理,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复检。复检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不另发公告。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按照招聘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和拟补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聘用。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对中共党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解约定向培养士官经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公示聘用。
 
  (二)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聘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聘用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各用人单位统筹分配至本县(区)各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工作(支队直属单位主要分配到江阳区和龙马潭区工作)。符合条件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可以跨区县进行调动。
 
  符合条件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参加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考试可以优先录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在职合同制专职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干部录用考试直接提任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挥员。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以及个人主动申请辞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管理模式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体系、训练考核体系和调度指挥体系,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月参加执勤备战时间不低于22天,当班期间24小时在位参与执勤备战,严格遵守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合同制消防员实行有计划的调休制度,每人每月调休不超过8天,事假在调休假中扣除。自愿放弃调休的,按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八、待遇
 
  1.具体工资待遇可在现场报名或电话咨询各报名点。
 
  2.除基本工资外,担任队干部、正副班长等管理职务的,按标准发放管理岗位津贴;因任务需要,在调休期间参加执勤备战的,按规定发放加班补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并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3.享受年度体检和带薪休假。
 
  4.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5.参加执勤备战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
 
  九、纪律与监督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对招聘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举报电话:0830-2646907。
 
  本公告未尽事宜和相关政策由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恒宇,0830-3167320。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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