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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甘孜州巴塘县选聘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通告(18名)

发布:2020-08-22 21:45: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四川甘孜州巴塘县选聘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通告(18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30至8月26日17: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选聘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的通告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扩大村级幼教资源,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水平,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民族地区村级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122个行政村开办村级幼教点(园),现将2020年补录招聘的18名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我县有122个行政村,按每村2名双语辅导员配备,通过2017年、2018年、2019年三次招聘后,目前在岗人员为226名,本次还需补招18人。
 
  二、报名要求
 
  按照专业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为了确保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能力素质,要求报考者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要求:巴塘县户籍;
 
  2.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0年8月22日至2002年8月22日之间出生);
 
  3.学历要求:高中毕业(含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二)优先条件
 
  有以下条件者,总分基础上可相应加分,在同分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1.老红军烈士直系后代、烈属直系后代、军属直系后代加1分(乡镇出具证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签章);
 
  2.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加2分;
 
  3.取得教师资格证且为幼教专业者加3分。
 
  注:以上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只加最高分。
 
  (三)政治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
 
  2.报考对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民族分裂思想,没有组织、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言论和行为,没有参与非法聚众闹事的行为;
 
  3.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没有非法出入境情况和参加“时轮大法会”;
 
  4.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5.重大项目建设中没有参与阻工阻路、非法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
 
  (四)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30至8月26日17:00
 
  (五)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
 
  (六)报名初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校证明);
 
  3.政审表(县教育和体育局处领取);
 
  4.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须出具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 1份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老红军烈士后代、烈属后代、军属后代的证明材料。
 
  5.招录费由考生缴纳。具体参照人事考试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交考务费。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1.考生须于8月27日上午8:30点在巴塘中学领取准考证。
 
  2.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27日13:00—15:00。地点:巴塘县中学。考生须提前半个小时到场。
 
  3.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含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和语文、数学、藏语文、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法律相关基础知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一旦发现有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8月27日公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8月28日上午8点30分在巴塘中学组织面试,通过向考生提问的方式,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四、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的名单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若出现同分的情况,有优先条件的考生进入体检;
 
  3.若出现同分,优先条件也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4.进入体检的名单于8月28日公示。
 
  5.身体体检不合格不予以聘用,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为8月31日。
 
  六、录取名单公示(9月1日至9月3日)
 
  拟聘人员通过体检后,由县教育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待遇
 
  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工资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事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7〕4号)文件精神,每月支付劳务报酬200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按12个月计算,按劳务协议依法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
 
  1. 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工按县、乡(镇)、村三级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按每年5%纳入县级参保范围。
 
  2.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聘用期间不享受目标奖和绩效工资,且在聘用期间每月支付劳务报酬2000元(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逐年增加。
 
  3.编制外村级幼教点(园)辅导员所有资金由省上配套,当配套资金中断时,聘用关系自行解除,招聘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资金。
 
  八、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5622506;县人社局5623675。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巴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巴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MZ9vhndTo_TK3Zcnbuu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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