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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自贡市荣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名)

发布:2020-08-26 16:46: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四川自贡市荣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3天(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报名地点:荣县公安局504办公室。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荣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荣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的名额为20名。其中:一般执法勤务辅警岗位14名(限男性);特殊专业技术辅警岗位4名(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工程、信息化技术等相关专业);办公文秘专业辅警岗位2名(汉语言文学、办公文秘、办公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荣县行政区(城乡不限)户籍或者已在荣县行政区办理居住登记;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3、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即1990年8月31日——2002年8月31日出生)。全日制本科生或三级及以上退役士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内。
 
  5、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68cm及以上,女性155cm及以上,体重:男性55kg及以上,女性体重45kg及以上,其中男女体重指数均不得超出正常体重[(身高cm-100)X2]的20%。视力:男女祼眼视力4.6矫正视力5.0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4、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曾经在荣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天(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2、报名地点:荣县公安局504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时请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复员)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请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听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在荣县公安局五楼5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100分出题进行考试。
 
  1、体能测试:所有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本次测试项目,男子为:1000米跑,用时在4分25秒(含)以内为合格,女子为:800米跑,用时在4分20秒(含)以内为合格。体能达标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体测合格者参加笔试。报考一般执法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基础法律法规知识;报考特殊专业技术辅警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工程、信息化技术等专业相关知识;报考办公文秘专业辅警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言文学、办公文秘、办公自动化等专业相关知识。
 
  3、面试:从笔试成绩高于50分的人员中由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总数各按招录辅警名额的3倍确定,符合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招录辅警名额的3倍时,笔试成绩高于50分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但实际招录辅警的名额将根据面试人员数额进行依比例缩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4、加分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分项进行加分。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②复退军人:义务兵加1分,一级士官加2分,二级及以上士官加3分;
 
  ③警察学院毕业生加2分;
 
  ④在荣县从事网格化管理服务或交通劝导工作每满1年加1分;
 
  ⑤表彰奖励:县级(嘉奖)加1分,市级(三等功)加2分,省级(二等功)及以上加3分,只取最高奖项进行一次加分。
 
  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加3分。
 
  5、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分值。
 
  (三)确定招录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并在荣县公安局公开栏张榜公布,出现相同分值时,按加分项目多的优先,再相同时以学历高、年龄小的优先。余下人员为递补后备人员,当辅警职位在半年内有空缺时,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四)体检、政审
 
  体检在县级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违法犯罪情况(含吸毒史审查)、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和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者,由荣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协助民警执行符合《荣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  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辅警人员身份为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按《荣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4、聘用单位参照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管理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5、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被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县局督察大队等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3)47036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荣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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