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医疗

2021四川眉山市彭山区考核招聘卫健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8名)

发布:2021-07-03 12:59: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四川眉山市彭山区考核招聘卫健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8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23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 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紧缺专业人才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及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素质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15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眉山市彭山区内卫健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 日至 7月23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方法
 
  考生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下载《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675239493@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 月24 日18:00前登陆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结束前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由眉山市彭山区卫健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三)考核
 
  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地点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考核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区人社卫健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复检考生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和卫健部门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
 
  3.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03733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7056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028)37623297
 
  九、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028)37627056
  
  附件:1.《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21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594.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sc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1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