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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5名)

发布:2021-07-20 20:04: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5名)已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委托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18:30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南充市嘉陵区2021年“嘉菁英才”集聚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招引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助力嘉陵三大主战场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嘉陵区2021年“嘉菁英才”集聚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条件
 
  此次招引13个事业单位的27名急需紧缺人才、8名一般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及有关程序等,详见《南充市嘉陵区“嘉菁英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也可在微信公众号〈嘉陵人才〉的“人才招引”菜单中查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对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作全日制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一览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4)35周岁及以下;医学岗位(即A04-A17岗位)持有对应所需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5)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南充市嘉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委托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18:30止。
 
  2.报考事业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
 
  签字后的报名表扫描件1份(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交符合学历、学位全部条件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附件3)以暂时替代相关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报考者其他需提交的扫描件,如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
 
  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及分类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yk/,专业类别认证由嘉陵区人才办会同嘉陵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嘉陵人才〉“人才招引”菜单下载相应附件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将报名表连同其它所有资料扫描件压缩成包(压缩包命名: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在报名截止前关注微信公众号〈嘉陵人才〉,点击公众号下方“人才招引”菜单后,再点击“报名入口”子菜单即可进入报名页面,仔细阅读说明后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推荐电脑端操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嘉陵区人才办会同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或者发现其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核考试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且将在成都地区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一)考试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计算。本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查
 
  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方式,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嘉陵区人才办会同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对签订意向协议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考试通过的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规定地点参与现场复审。复查地点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确认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区人才办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嘉陵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则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嘉陵区人才办会同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加试的方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嘉陵区人才办会同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嘉陵人才〉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嘉陵区人才办、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嘉陵区人才办会同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嘉陵区人才办及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省、市及我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一)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属编制内招引。引进的急需紧缺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依照“嘉菁英才”集聚计划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见附件5)。引进的一般紧缺人才不享受“嘉菁英才”集聚计划经费补助政策。
 
  (二)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嘉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ling.gov.cn/)、〈嘉陵人才〉微信公众号上通知或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报考信息表》在报名环节需考生提供,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报名当天提供2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核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关于嘉陵区人才招引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可关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公众号〈嘉陵人才〉。
 
  本公告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ling.gov.cn/)和微信公众号〈嘉陵人才〉同步发布。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联系人:蒲鹏,咨询电话:0817-3617268;区人社局联系人:杨果,咨询电话:0817-3631641。
 
  监督电话:0817—3691320(中共嘉陵区纪委监委驻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1.嘉陵区2021年“嘉菁英才”集聚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嘉陵区2021年“嘉菁英才”集聚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才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明
 
  4.嘉陵区区情简介
 
  5.嘉陵区“嘉菁英才”集聚计划部分人才支持政策
  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 组织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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