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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阿坝州黑水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企管理人员公告(2名)

发布:2023-05-20 22:09: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四川阿坝州黑水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企管理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四川阿坝州黑水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企管理人员公告已发布,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2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18:00截止。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备考可借鉴参考2023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 四川阿坝州黑水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企管理人员公告正文

2023四川阿坝州黑水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黑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引进一批优秀高级专业管理人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人


  (二)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人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四川省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国有企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业创新激情和职业道德素养;


  3.思想解放,敢于创新,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


  4.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


  5.具有良好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拟聘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资格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50周岁以下(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5月15日);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且具有3年及以上党龄;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公务员(参公人员):具有乡科级正职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三、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2年以上;


  6.事业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具有管理七级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在管理八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事业专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7.国有企业人员:具有国有企业相当乡科级正职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在相当乡科级副职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


  8.熟悉产业发展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好的团队领导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9.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拟聘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格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和《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且具有2年及以上党龄;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公务员(参公人员):具有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一级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3年以上;


  6.事业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具有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在管理九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事业专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7.国有企业人员:具有国有企业相当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在国有企业工作4年以上;


  8.熟悉国家金融及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9.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的人员;


  8.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ishui.gov.cn/),下载并填写《黑水县市场化选聘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档及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248715454@qq.com。考生对本人《报名表》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予以取消选聘资格。


  4.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邮箱错误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岗位选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聘计划,并及时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ishui.gov.cn/)上进行公告。


  资格初审结果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邮箱反馈。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ishui.gov.cn/)上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考生持《报名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用文件、任职文件、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因面试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ishui.gov.cn/)上进行公告。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考察对象。一般按照选聘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


  考察工作由黑水县委组织部会同黑水县财政局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单位。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ishui.gov.cn/)上进行公告。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ishu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黑水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0837-6721093)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办理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不胜任岗位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发放。聘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续聘。


  选聘进县国投公司任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需将关系转入县国投公司,并不再保留原身份,个人需签订放弃身份承诺书。


  四、薪酬待遇


  选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黑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薪酬实施方案》执行。详情请咨询黑水县财政局,咨询电话:0837--6721156。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聘纪律的选聘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12380--2--4。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中共黑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黑水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6721093。

 

  文章来源:http://www.heishui.gov.cn/hsxrmzf/c100053/202305/e604332f9f8748bba858744c50943af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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