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2017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普格县2017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普格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县天然水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普格县2017年春季禁渔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普格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2017年2月1日至5月31日。
三、禁止事项:
(一)禁止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采石。
(二)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禁渔期间,希望各涉渔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普格县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全县天然水域的巡查和水产品及渔具的销售监管。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渔政部门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渔业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特别是进行电、毒、炸鱼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834-4773903,0834-4773309。
普格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