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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省考乐山市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发布:2020-01-15 17:41: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下半年四川省考乐山市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关于乐山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将乐山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含法院、检察院,不含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的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人员
 
  根据《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本市本次公招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4.51。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含法院、检察院,不含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详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1月18日(星期六)。
 
  集合地点:市委大院门口(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于2020年1月18日上午7:2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7:40准时上体检专用车,逾时未上体检专用车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约50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由医院的体检部门按照有关标准收取,由考生直接交医院体检部门。
 
  3.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8.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9.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1.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联系电话:0833-2487564
 
  附件:乐山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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